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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要求是什么,需要哪些条件?

作者:Z6·尊龙凯时「中国」官方网站 发表时间:2020-09-02 09:43:38 浏览次数:135

公司注册要求是什么?毕竟注册公司一定会涉及钱的问题,相信各位朋友们对于这个问题非常的感兴趣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接下来公司为大家分享的内容吧。

1、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注册公司需要的条件: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2、公司注册要求是什么

2006年版《公司法》较低注册资本

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较低注册资本为: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较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新《公司法》第26条

2.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较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新《公司法》第59-64条

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较低限额为500万元 --新《公司法》第81 条

2006年《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较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较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较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且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较低限额),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2014年新《公司法》改实收资本验资制为核准制,仅存27类金融相关企业仍需验资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结构方面,一是将工业产权扩大到整个知识产权,二是取消了无形财产出资比例的限制,而只是规定货币出资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更为重要的修改是根本改变了对股东出资的立法方式,以一个富有弹性的抽象标准"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取代了原来机械、固化的全面列举式的规定,不仅实质性地扩大了股东出资的范围,而且充分地利用各种投资资源和社会财富,较大限度地满足股东和公司的投资需求。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3年10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会议明确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会议明确,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较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较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较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2013年《公司法》修改之后,取消了公司设立的较低限额。

公司注册要求是什么?各位朋友们是不是都认真的研究了公司在上面的内容了呢,那么,大家自然就了解具体的情况了,希望上面的内容可以为大家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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